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写作 > 申请书

恢复执行申请书

时间:2024-01-09 17:55:12
恢复执行申请书范文

恢复执行申请书范文

在经济飞速发展、人们往来越来越密切的今天,各种申请书频频出现,请注意不同种类的申请书有着不同的格式。写申请书真像想象中那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恢复执行申请书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恢复执行申请书范文1

申请执行人:张三联系地址:顺德区乐从镇芳村xx街号联系人:张三联系电话:13

被执行人:李四联系地址:顺德区乐从镇光明路xx街号联系电话:13

申请恢复执行的法律文书(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20xx)顺法民一初字第0010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件案号:(20xx)顺法执字第2513号申请恢复执行的请求:执行货款10000元,受理费400元。

已执行的金额(已收到的金额) 0元:申请恢复执行的金额(未收取的'金额):10400元申请恢复执行的事实与理由:李四不还钱。

申请人:张三

20xx年12月20日

被执行人财产表

被执行人李四联系人住所地顺德区乐从镇光明路xx街及电话号现有财产(包括动李四在乐从镇道教村有房屋,有股份分红产、不动产)现有对外债务

现有对外债权

主要负责人专用(车型、车牌号)

  申请人:张三

时间:20xx.12.20

恢复执行申请书范文2

申请执行人: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被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请求恢复执行贵院()号民事判决书。申请理由: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执行人偿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元及其人民银行同期利息(自年月日开始计算至全部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元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将判决内容写清楚即可]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贵院申请执行。执行元案款后,贵院以被申请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中止了本案的执行。现经申请执行人调查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故申请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此致长沙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xx年xx月xx日

恢复执行申请书范文3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贵院()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纠纷一案,贵院以()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中止)执行贵院于xx年xx月xx日作出的()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现发现被申请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恢复执行申请书范文4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一、请求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已生效的'x兰法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

1、判决确定的工程款、利息损失及诉讼费334806元;

2、被申请人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的执行费用2621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事实及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拖欠工程款案件,业经贵院审结并产生了兰法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该判决确定: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10内给付申请人工程款563553元;给付利息损失6608元,案件受理费10645元,三项合计580806元。判决于20xx年10月25日送达双方当事人,同年11月10日生效。在判决生效后,由于被申请人不自觉履行义务。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xx年11月共执行回来24.6万元,因被申请人无能力支付,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待被申请人有支付能力时恢复执行。近日,被申请人作为债权人在申请执行工厂履行给付900余万元义务案件,且近期工厂给付x390万元。这样被申请人就有履行能力了。为此,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232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恢复执行。此致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恢复执行申请书范文5

申请人:

赵养安,男,汉族,山西省永济市张营乡东吕村人,身份证号:203425X。委托代理人张志强,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深圳市联合经纬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盐田区三村裕泰办公楼4楼法定代表人滕胜华,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事项:请求恢复执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深中法民一终字第431号民事判决书。申请理由:申请人赵养安与被申请人深圳市联合经纬运输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20xx)深中法民一终字第431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深圳市联合经纬运输有限公司与刘石泉偿付申请人损害赔偿314164.40元。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向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并裁定中止执行。现经广东省高级人名法院判决,维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深中法民一终字第431号民事判决书,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南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赵养安

  xx年xx月xx日

《恢复执行申请书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