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范本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定作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定作合同范本1委托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系以百货零售为主的连锁企业,乙方为具有黄金珠宝首饰生产加工资质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黄金饰品委托加工协议如下。
一、委托加工产品
发饰头发上的饰物。如:簪 用于固定发髻的单针装饰物;钗 用于固定发髻的双针装饰物。
耳饰耳部的饰物。如:耳环 窜挂在耳朵上的环状饰物;耳钳 用弹簧、螺丝或钩固定在耳垂上的饰物;耳坠 耳部的挂坠饰物;耳插(耳钉) 穿过耳垂孔的针状饰物。
颈饰颈部的饰物。如:项链 颈部的链状饰物;挂坠 与项链或其他用品配套的,起挂坠作用的饰物;项圈 带在颈部的环状饰物。
手饰手部的饰物。如:指环 戴在手指上的''环状饰物;手镯 戴在手腕上的链状饰物;手链 戴在手腕上的链状饰物。
足饰脚部的饰物。如:脚镯 戴在脚腕上的环状饰物;脚链 戴在脚腕上的链状饰物;铃镯 带有铃铛的环状饰物。
规格:详见加工清单。
数量:详见加工清单。
计量单位_________:克(g)。
二、产品样式及工艺要求
1、产品样式:
A、甲方提供实物样品、设计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 日内将样品、图纸交付乙方。
B、甲方将实物样品及设计图纸交付乙方(2)日内,乙方应当进行检验评估。乙方发现样品、设计图纸不符合约定或工艺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日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C、乙方提供实物样品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样品及图纸交付甲方。
D、乙方将实物样品及图纸交付甲方后(2)日内,甲方应当进行检验。甲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工艺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于当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做出修改。
2、工艺:
(1)浇铸
(2)镂刻
(3)雕刻
(4)拉丝等等。各个款式产品使用工艺应当在加工产品清单注明。
三、原料、包装物
金K金K是量金单位,24K理论含金量为百分之百,1K含金量为1/24100%。黄色K金(K金) 以黄色材料为基材的本色为黄色的K金合金。 饰品材料投产前需测试含量,并应符合GB 11887的有关规定。在国家认定的交易所采购的贵金属,其含量按质保单或出库单标注的含量为依据,可不再做
纯度检验。
1、甲方提供原材料时乙方应现场检测验收,核实质量纯度后填写原料验收清单一式三份,双方分别保存。
2、甲方提供原材料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不予接收。
3、乙方提供的原材料经检验符合合同要求,附有检验报告或其他证明质量的文件,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使用加工。包装物由甲方提供,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包装物表面增加标注内容,不得加装、挂标识资料。
四、成品质量要求
1、金属纯度应当符合GB/T金合金首饰 金含量的测定 灰吹法(火试金法),GB/Tx8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要求。
2、指环尺寸应当符合GB/Tx1首饰指环尺寸的定义、测量和命名,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3、外观质量
基本要求
A、整体造型符合图纸(实样)要求,主题突出,立体感强。
B、图案纹样形象自然,布局合理,线条清晰。
C、表面光洁,无锉、刮、锤等加工痕迹,无砂眼、无裂痕、无夹杂、边棱尖角处应光滑,无毛刺,不扎、不刮。
D、掐丝流畅自然,填丝均匀平整。
E、浇铸件表面光洁,无砂眼,无裂痕,无明显缺陷。
F、焊接牢固,无虚焊、漏焊及明显焊疤。
G、錾刻花纹自然,整体平整,层次分明。
H、弹性配件应灵活、有力,装配件应牢固可靠。
I、表面处理色泽一致,光亮无水渍。
J、印记符合GB11887的规定,标注准确、清晰,位置适当。
附加要求常规品种应符合下述要求。
A、指环(戒指) 指环圈口圆正,活口指环搭口吻合、妥帖。固定式,尺寸按GB/T11888或合同要求。
B、耳饰 左右对称,插针类,插针长短一致,夹头稳固。钩类,钩尖略钝。
C、项坠 挂鼻部位恰当,重心合适。
D、链链身基本垂直,链颗大小均匀、活络。搭扣大小适当。当生产贵金属合金链时,建议使用弹簧搭扣。
E、手镯 镯身平直、圆整,簧口紧密、灵活、开启方便。
4、质量要求 成品质量应当符合QB/T1690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五、商标、包装标识、运输、储存。
1、标注印记符合GB11887的规定,标注准确、清晰,位置适当。
2、产品上标注甲方的名称、地址,标注符合标准要求的名称、出厂编号,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标准编号。
3、产品使用甲方指定的商标图案,每件(批)产品均应有标识牌,标志内容应符合《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及国家、行业标准。
4、包装物使用软质材料包装,防止互相磨损。
5、饰品运输中应小心轻放,防止重压,碰撞,受潮和腐蚀。
6、饰品应存放在干燥,无腐蚀物(气)的环境中。
六、产品交付验收方式
1、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封存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3、乙方加工成品经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后,甲方在时间内发现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将产品全部送至甲方仓库,地址为____________ 。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此处隐藏29926个字……
8.4.5加工期间接受定作人监督检查。
8.4.6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交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质量证明。
8.4.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承揽人未按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向定作人支付迟延交货部分价金金额______%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定作人造成的损失。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9.2如发生5.6情形,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支付______元违约金,如给定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揽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9.3未经定作人书面同意将定作物交由第三方完成的,定作人有权拒付合同价款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9.4定作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承揽人支付未付价款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9.5定作人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9.6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9.7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其后_____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0.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延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11.2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______项确定:
11.2.1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1.2.2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的瑕疵担保
因履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项目技术有关的资料、图纸、设备、材料、工序工艺、软件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合同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3.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前合同已实际履行且不违反法律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以实际履行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13.2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3.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权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的合同解除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13.3.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3.3.2承揽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_______日内仍未交货,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
13.3.3定作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承揽人未按定作人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
13.3.4承揽人擅自将定作物交由第三方完成,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
13.3.5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因此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13.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3.4.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13.4.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13.4.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3.5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通知与送达
14.1所有根据本合同作出的通知或者报告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以以下方式送达对方。本合同任何一方为了本合同目的可以书面通知对方变更联系地址。
14.1.1亲自送达的,有签收回执。
14.1.2通过挂号空邮(或国际公认特快专递)的,邮寄至另一方在本合同签署页规定的地址或者由另一方书面指定的其他地址。
14.1.3通过电传或者传真送达的,有回执。
14.2本合同所指送达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均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寄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注明的收件日期为准,没有收件日期的以邮件寄出后第3个工作日为准;电传或者传真送达的以回执确定的送达日期为准。
14.3本合同通知及送达的详细信息如下:
定作人(甲方):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乙方):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5.1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价金的,承揽人可以留置定作物。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5.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5.4如双方预料到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隐患,双方另行签订HSE合同。HSE合同应与本合同同时签订,同时生效。
15.5本合同一式____份,定作人执______份,承揽人执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_(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